驗證項目

中東 / 熱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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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能效標示

以色列能效標示

適用地區

以色列

類型

環保相關項目
強制性驗證項目

基本資料

以色列的能效標籤和最低能效要求最早從1985年開始實施,一個來自各政府部門、專業組織、標準機構和消費者協會的專業委員會,實施了該項目的第一階段。不久,以色列的標準機構負責發展並實施所有住宅用器具的標籤和標準,涉及13種產品。所有的產品標準均為強制性的,但有些標籤為自願性的。然而,由於該標籤及標準機構沒有法律法規的支持,該項目在實施時遇到了困難。因此從1996年起,MNI開始陸續發佈法規以規定標準和標籤要求。
產品必須符合規定的最低能效要求,否則不得進口、銷售、交易產品,也不得展示或類似方法
若產品的能浩大於法規規定的允許能耗要求,則不得進口、製造或銷售該物品
若產品沒有加貼規定的能效標籤或在其附近展示能效標籤,任何人不得在商店、展示廳或任何類似地點展示產品或其照片與圖片。能效標籤必須標記A級到G級。其中A級為最高能效,G級為最低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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