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證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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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中國環境標誌驗證-俗稱十環驗證,是由中國環境標誌產品驗證委員會於1994年5月17日成立。中國環境標誌產品驗證委員會是由中國國家環保總局、中國國家質檢總局等11個部委的代表和知名專家組成的中國最高規格的驗證委員會,其常設機構—驗證委員會秘書處是經中國產品驗證機構認可委員會認可的,代表中國對綠色產品進行權威驗證,並授予產品環境標誌的唯一機構。
中國環境標誌是一種證明性標誌,它作為官方標誌表明獲准使用該標誌的產品不僅品質合格,而且在生產、使用和處理處置過程中符合環境保護要求,與同類產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節約資源等環境優勢。

規範內容

依據產品類型有不同規範,驗證標準請參考:

http://www.mepcec.com/renzheng/242.html

適用產品

1 一次性餐飲具
2 飛碟靶
3 包裝用纖維乾燥劑
4 再生紙製品
5 無石棉建築製品
6 建築砌塊
7 滅火器
8 軟飲料
9 化學石膏製品
10 光動能手錶
11 防蟲蛀劑
12 壓力炊具
13 空氣衛生香
14 家用微波爐
15 氣霧劑
16 輕質牆體板材
17 輕質牆體板材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產品
18 建築用塑膠管材
19 建築用塑膠管材磁電式水處理器
20 再生塑膠製品
21 管型螢光燈鎮流器
22 泡沫塑料
23 金屬焊割器
24 家用製冷器具
25 塑膠門窗
26 衛生陶瓷
27 陶瓷磚
28 鞋類

29 家用電動洗衣機
30 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
31 生態住宅(住區)
32 太陽能集熱器
33 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
34 水嘴
35 預拌混凝土
36 再生鼓粉盒
37 室內裝飾裝修用溶劑型木器塗料
38 殺蟲氣霧劑
39 櫥櫃
40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
41 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編制技術導則
42 防水卷材
43 剛性防水材料
44 防水塗料
45 家用洗滌劑

46 木質門和鋼質門
47 數位式一體化速印機
48 皮革及合成革
49 採暖散熱器
50 木製玩具
51 噴墨墨水
52 箱包
53 鼓粉盒
54 人造板及其製品
55 文具
56 噴墨水匣
57 電線電纜
58 壁紙
59 印刷(平版印刷)

60 相機
61 行動硬碟
62 彩色電視廣播接收機
63 網路服務器
64 電話

65 碎紙機

66 錄音筆
67 視訊光碟機
68 印表機、傳真機及多功能一體機
69 攝影機
70 吸塵器
71 船舶防污漆
72 投影儀
73 掃描器
74 照明光源
75 水泥
76 重型汽車
77 印刷(商業票據印刷)
78 工商用製冷設備
79 輕型汽車
80 蚊香
81 電池
82 房間空氣調節器
83 微型電腦、顯示器
84 水性塗料
85 印刷(凹版印刷)
86 木塑製品
87 膠黏劑
88 膠印油墨
89 幹式電力變壓器
90 空氣清淨器
91 電子白板
92 紡織製品
93 傢俱
94 塑膠包裝製品
95 燃氣爐具

96 文化用紙

97 數位式複印(包括多功能)設備

98 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

99 竹製品

100  家用洗碗機

101 食具消毒櫃

102 抽油煙機

103化妝品

104 吸收性衛生用品

105 兒童玩具

驗證申請流程

驗證作業分為初次驗證、增項驗證、境外企業驗證、年度監督檢查、複評驗證等類,以下分述其流程:
※初次驗證
1. 企業將填寫好的《環境標誌產品驗證申請表》、環境標誌保障體系檔連同驗證要求中有關資料提報中環聯合(北京)驗證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驗證中心)。驗證中心收到申請驗證資料後,產品部辦公室進行初審,與申請驗證企業簽訂合約,合約中明確記載驗證費用及年度監督檢查費用,並向企業下發環境標誌產品驗證受理通知書。
2. 驗證中心檢查室對申請資料進行文件審核,向企業下發文件審核意見。企業按驗證中心提出的文審意見進行整改。驗證中心檢驗室根據申請驗證企業及產品情況確定抽樣方案。
3. 驗證中心收到企業的驗證費後,產品部檢查室向企業發出組成現場檢查組的通知,同時通知省市環保局派員參加;並在現場檢查一周前將檢查組組成和檢查計畫正式報企業確認。
4. 現場檢查按環境標誌產品保障體系要求和相對應的環境標誌產品驗證技術要求進行。對需要進行檢驗的產品,由檢查組負責對申請驗證的產品進行抽樣並封樣,送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
5. 檢查組根據企業申請資料、現場檢查情況、產品環境行為檢驗報告撰寫環境標誌產品綜合評價報告,提交技術委員會審查。
6. 驗證中心收到技術委員會審查意見後,匯總審查意見,報驗證中心總經理批准。
7. 驗證中心向驗證合格企業頒發環境標誌驗證證書,組織公告和宣傳。
8. 獲證企業如需標示,可向驗證中心訂購;如有特殊印製要求,應向驗證中心提出申請並備案。
9. 年度監督審核每年一次。
※增項驗證
1. 需增項驗證的企業,填寫《環境標誌產品增項驗證申請表》,連同有關資料報驗證中心。
2. 對某個已獲驗證產品型號基礎上擴展(派生)的新型號的驗證申請,如果其受控關鍵零部件和材料與原產品型號一致,且其變更部分對滿足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指標無影響時,可在申報增項的同時提出免檢申請。
3. 驗證中心收到驗證資料後的工作程式與初次驗證工作程式一致。
※境外企業驗證
1. 境外企業或經銷商就其在中國以外地區生產、中國境內銷售的產品申請環境標誌產品驗證,填寫《環境標誌產品驗證申請表》(境外企業),並按境外企業驗證資料清單要求提供材料,報驗證中心。
2. 驗證中心收到申請驗證資料後,產品部辦公室進行初審,與申請驗證企業簽訂合約,合約中明確驗證費用及年度監督檢查費用,並向企業下發環境標誌產品驗證受理通知書。
3. 驗證中心檢查室對申請資料進行文件審核,向企業下發文件審核意見,企業按驗證中心提出的文審意見進行整改。
4. 驗證中心收到企業的驗證費後,向企業發出組成現場檢查組的通知,並在現場檢查一周前將檢查組組成和檢查計畫正式報企業確認。驗證中心根據申請驗證企業及產品情況,確定檢查方案和抽樣方案,產品送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
5. 檢查組根據企業申請資料、產品檢驗報告撰寫綜合評價報告,提交技術委員會審查。
6. 驗證中心收到技術委員會審查意見後,匯總審查意見,報驗證中心總經理批准。
7. 驗證中心向驗證合格企業頒發環境標誌驗證證書,組織公告和宣傳。
8. 獲證企業如需標識,可向驗證中心訂購;如有特殊印製要求,應向驗證中心提出申請並備案。
9. 年度監督審核每年一次。與國內驗證企業年檢區別的是,在證書有效期內每年增加一次市場抽檢。
※年度監督檢查
1. 驗證中心根據企業證書發放時間,制定年檢計畫,提前向企業下發年檢通知。企業按合同要求繳納年度監督檢查費,驗證中心組成檢查組,到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工作。
2. 現場檢查時,對需要進行檢驗的產品,由檢查組負責對申請驗證的產品進行抽樣並封樣,送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
3. 檢查組根據企業資料、檢查報告、產品檢驗報告撰寫綜合評價報告,報驗證中心總經理批准。
4. 年度監督檢查每年一次。
※複評驗證
1. 三年到期的驗證企業,應重新填寫《環境標誌產品驗證申請表》,連同有關資料報驗證中心。
2. 其餘驗證程式同初次驗證。
 

請參考

各類產品驗證實施規則:http://www.mepcec.com/renzheng/144.html

驗證費用

目前驗證收費專案包括驗證申請費、檢查費和產品檢驗費、審定與註冊費(含證書費)、年金(含標誌使用費)等。
1. 申請費:人民幣2,000元
2. 檢查費:
a. 初次檢查費=基本費×初次檢查人日數
b. 年度監督檢查費=基本費×監督檢查人日數
c. 複評檢查費=基本費×複評檢查人日數
基本費:每一檢查工作人日收取的基本費用,為人民幣3000元/人日。
初次檢查人日數:檢查所需的人員天數(即人數×天數),根據申請方的組織規模、檢查範圍、產品驗證單元和複雜程度以及組織接受檢查的準備情況而定。
監督檢查人日數為初次檢查人日數的1/3。
複評檢查人日數為初次檢查人日數的2/3。
3. 產品檢驗費:初次檢驗、年度監督核對總和複評檢驗依據國家規定的有關產品品質委託檢驗收費標準收取。
4. 審定與註冊費(含證書費):基本費人民幣3,000元,每增印一張證書副本加收人民幣50元。
5. 年金(含標誌使用費):人民幣5,000元。
對於申請環境標誌產品驗證的境外生產企業或代理境外產品的境內經銷商,如能夠去工廠現場檢查,其驗證費與中國國內生產企業執行相同的收費標準;如不能去工廠現場檢查,按產品驗證單元收取驗證費,同時收取2人日抽樣檢查費。

取得效益

透過使用這種證明性標誌,使得消費者易於瞭解哪些產品對自身健康無害,並有益於環境,協助消費者進行綠色選購。而通過消費者的選擇和市場競爭,可以引導企業自動調整生產流程,採用清潔生產技術,生產對環境有益的產品,最終達到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雙贏的目的。
為促進企業可持續生產戰略的實施。2006年10月24日,中國財政部和國家環保總局聯合頒佈《關於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實施的意見》,該意見中規定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用財政性資金進行採購的,應當優先採購環境標誌產品,不得採購危害環境及人體健康的產品。2007年6月3日,針對國家節能減排工作的嚴重形勢,國務院又下發了《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要加強政府機構節能和綠色採購,認真落實《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政府採購環境標誌產品清單制度,不斷擴大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範圍。中國環境標誌已成為國家推動迴圈經濟戰略的重要手段。

諮詢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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